新《公司法》首次规定一名自然人和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大大降低了有限公司的注册门槛,令许多有创业梦想的人眼前一亮。但许多人可能还弄不清一人公司其中的细节,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相关专家,请专家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人公司,为大家的创业提供便利。
指导专家 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 王守天律师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讲师 叶桂峰
释义一人公司 创办一人公司的优点一人公司的和缺点
新《公司法》中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截止到今年10月底,北京市的一人公司数量达到269911个,其中股东是一个自然人的一人公司数量是23462个,这些一人公司的所属行业一般集中在投资咨询、人才科技、文化传播等行业。
(一)股东是一个自然人的一人公司
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王守天律师介绍,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这是最传统意义上的一人公司,股东就是该自然人。这种公司形式将企业主的投资和其他个人财产分离开来,借助有限责任最大限度地减低了投资风险,因而大受广大企业主们的热烈欢迎。
(二)股东是一个法人的一人公司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讲师叶桂峰介绍,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从数量上讲,股东是一个法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比股东是一个自然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多,因为股东是一个法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都是一些大型企业的全资子公司,相对于股东是一个自然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资金方面比较有实力,比较有信誉度;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最低注册资金有限制,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且应一次足额缴纳。
一人公司的优点
■便捷、管理成本比较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可以避免诸如股东之间意见不一致、债务纠纷等问题,另一方面在经营理念、运行机制上更加灵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亮点还在于只承担注册资金范围内的有限责任,风险较小。因此今后还将会有更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现。
■拓宽就业渠道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充分保障了公民的开业自由,也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扩大投资渠道,推动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迅猛发展。与私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相比,一人股东免予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相比,一人股东享有更大的开业自由,即使找不到理想投资伙伴也可开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