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可申报创业孵化项目
www.bblook.com 经营界 佚名 2008-10-13 16:19:53

    2007年、2008年毕业,大连市生源户籍已迁回本地和已落户大连市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都可申请成为创业项目负责人。申请的创业项目应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能够吸纳一定数量的应届毕业生,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

  创业项目负责人

  大连市生源户籍已迁回本地以及已落户大连市的外地生源毕业生

  本次申报对创业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有一定要求:2007届、2008届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日常表现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和不良行为记录;大连市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回本地以及已落户大连市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已在市高校就业中心办理并领取《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含2006届)。

  创业项目

  能够吸纳一定数量的应届毕业生

  申请的创业项目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无知识产权纠纷。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包括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市场经营计划。对我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能够吸纳一定数量的应届毕业生项目。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此外,以下项目不具备申请资格: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项目和需要从事生产加工的项目。

  专家组

  将对项目可行性及市场前景进行评估

  有申报意愿的毕业生,可登录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实行注册和网上申请,并向市高校就业中心提交书面材料。市高校就业中心组织项目评审专家组,对创业项目可行性及市场前景进行评估。对评审合格的项目,市高校就业中心将予以公布,并通知入驻时间和办理程序。来源:《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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