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扶持创业优惠政策
www.bblook.com 经营界 佚名 2008-5-22 21:12:38

    辽宁省扶持创业上再出优惠政策,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提至5万元,低保户等人员创业将享受2000元~4000元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由2万提至5万……

    想创业的人员今年可以行动了,辽宁省创业优惠政策,原有政策力度加大。

    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 创业后待遇至少保留仨月

    辽宁省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扶持创业政策优惠。

    《通知》规定,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军队退役人员首次自主创业,可给予2000元~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上述人员以前是不享补贴的,辽宁省此次扶持创业政策的最大变化在于不仅给政策,还直接给资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说,上述人员无论何种创业均可,但须是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才能领取补贴。

    对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自主创业和就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即使高于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标准的,其原享受的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待遇可保留3~12个月。

    两类人干个体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说:“辽宁省省计划今年至少帮扶5000人创业,这5000人创业将至少带动6万人就业。”

    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辽宁省将对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小额贷款、经营咨询等创业服务。

    小额担保贷款 最高额提至5万元

    根据《通知》,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一般不超过5万元。

    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需延长的,可以展期两年。对微利项目在贷款期限内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予贴息。

    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集中使用残疾人或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的企业,辽宁省将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150万元,并由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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