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公司合作 如何进行
www.bblook.com 经营界 佚名 2008-4-9 14:03:00

    如何进行个人与公司合作?我正在和几个朋友A、B、C、D组建一个有限公司G,有一个公司X准备参与投资,现在有两种方式,能否请您帮我分析区别:1、所有的投资个人A、B、C、D作为自然人加上参与投资的公司X法人都是G公司股东,在公司注册时填写股东资料(A、B、C、D、X)。以后的董事会全体股东参加。

     2、我们几个自然人(A、B、C、D)成立一个新的公司F,然后以新的公司F和公司X共同投资成立有限公司G,我们几个自然人是F公司的股东。

在第一种方式中,我作为F公司的股东之一,承担相应的责任享受相应的权利;第二种方式中,我和公司G没有直接关系,没有决策权,只能从G公司利润中属于F公司的部分根据F公司的内部协议获取自己比例的投资回报了。是不是有可能由于F公司的其他经营项目的亏损导致从G公司获得的投资回报的损失。请您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答:

    采取不同的模式反映投资者不同的考量。如果按第一种方案,你作为F公司的股东,当然可以控制该公司或者影响该公司的决策。如果按照第二种方案,你对G公司是间接持股关系,你只能通过支配F公司去影响G公司,对后者的影响力的大小,就要取决于你对F公司的控制力的大孝你和其他几位股东的团结程度及F公司对G公司所享有的股权。采取第二种方案手续繁琐,过程长,不能直接影响G公司的经营管理,投资回报也可能受到影响。

    从经营的角度上考量:如果G公司和F公司的主项经营是一样的话,就采取第一种办法,这样你个人对F公司具有一定的影响能力,将来的回报可能会使自己满意;如果G公司与X公司合资成立的F公司是开发新的经营项目,还是采取第二种方法较为妥当。

相关阅读】【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评论:[严禁发表违反国家法律的言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营销合作 | 联系方式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Copyright © 2003-2008 bbloo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经营界
许可备案 京ICP备05004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