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6年,五部委联合颁布《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或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6年之后,成都的情况如何?昨日,记者采访多家本地品牌供应商后获悉。成都的卖场早已不向供应商征收“入场费”,但却新增了“店庆费”“广告费”“装修费”等名目。“名字虽然不一样,该交的钱一分也少不了。”
品牌进入超市基本行情
1. 入场费:至少3万元
进大超市3万-5万元,进小超市5千-1万元。
2. 中外节庆费:1-6万元
或叫海报宣传费、场内布置费;根据品牌实际情况,每年6个重大节日约缴纳1至3万元,如需占据超市显著位置大力促销,“堆头费”等用一年需3万元。
3. 条码费:5万元
一个商品对应一个条码。按照1000元/条来计算,在一家拥有10个店铺的连锁超市,希望上架5个商品,需支付5万元;如超市新开门店则加收,新增产品则补交。
4. 资金积压:不可细算
超市的借款期,至少3个月以上,等拿到支票起码要105天。商家最担心钱在人家手上,生怕忽然冒出个什么费用就直接扣钱。来源:成都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