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网店先办理营业执照
www.bblook.com 经营界 佚名 2008-7-3 14:49:39

  7月2日下午,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正式公布“关于贯彻落实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还规定,开网店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不用登记,但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则需买卖双方自主识别和判定。

   北京开网店网店经营必须先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被工商部门查处

  
  《意见》指出,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个体户所开的网店,如超出原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也须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同时,网店经营者应于今年底前在其设立的商务网站、网上商店或宣传网页首页下方,建立“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公示”链接,公示其注册号、注册资本 (金)、经营范围、IP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经常在淘宝等网店购物的张先生非常支持网店办执照,他说,“店家办了营业执照后,如果买到假货我就投诉,上网买东西也更放心了。”
  
  淘宝个人店家 “果壳”在得知该消息后打算让自己的小店关门大吉,她说,“开网店本来利润就低,如果要办照,那我就不开了,现在开始清仓大甩卖。”
  
  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表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需要一个过渡,要求网上经营者办照的目的不是封杀网店,而是希望制定网络交易的“行业标准”,引导网络时代的“个体户”走上规范经营的道路,同时打击互联网违法行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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